铜陵市冶金有色金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稿)
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l4工作原则2组织体系与职责2l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2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和职责23市有关部门职责24应急救援队伍及分工职责3预防预警31危险源监控与报告32预警行动33信息报告与处理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42响应程序43指挥与协调44现场紧急处置
f45信息发布46应急结束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置52工作总结与评估6保障措施61通信与信息保障62应急支援与保障63宣传、培训和演习64监督检查7附则71响应分级标准72预案管理与更新73奖惩与责任追究74预案解释部门75预案实施时间
f1
总则
1.1编制目的为有效规范冶金有色金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效率,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科学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维护全市社会和谐与稳定。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总局《冶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铜陵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暂行规定》、《铜陵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冶金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火灾、高炉、中毒等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应急准备救援工作。1.4工作原则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冶金有色金属生产过程发生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
f民群众的基础作用。1.4.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市冶金有色金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处工作。1.4.3加强合作,依靠科学建立协同机制,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装备,提高预警预防水平;采用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专家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