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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无法解决根本问题,相反只是将越来越多的毕业生留滞到最后。所以,单凭政策是无法彻底改变就业困局的,关键在于提高自身的素质、能力与竞争力。2、职业环境分析(1)公检法等公权力机关。公安司法机关的人员需求量有限,而且之前几年的人员扩充基本结束,人员情况趋向饱和,招考条件越来越严格(比如要求学历、工作经历等),报考难度较大。但即便如此,其仍然是较为理想的就业路经。(2)律师、企业单位。由于中国的法治环境尚没有真正形成,从事律师等自由职业,尤其是刑事辩护律师的风险较大,如果非出于必然之职业倾向且具有相当实力,一般不作为首选;另外,同样是基于这个原因,企业的法务人员如同虚设,对于坚定从事法律职业的我而言,不做重点考虑。(3)其他职业。比如高校的教学人员、继续深造、书面评论人员等,一般要求较高,不是要求看待事件的角度要求苛刻,就是学历要求较高。个人认为可以作为长远的追求目标,但是近期而言,相较于理论研究,我更倾向于实务实践。综上,即为我对可能影响到我职业选择的外界环境因素所作的分析。三、职业定位通过第一部分的自我认知与第二部分的对可能影响职业选择的环境因素分析,我认为我的最理想职业选择是组合式的职业规划,即:
f(一)行业选择1、近期职业目标(即未来15年之内):法院审判人员;2、远期职业目标(即未来15年以后):学术机构研究人员这样规划的具体理由是:第一、“性格使然”。自认为比较擅长思辨和理论分析,从事法院审判和学术研究会是不错的选择;第二、符合通常认知事物的规律。先学习理论,后实践,最后再回到理论研究。这样有助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实践反哺理论。第三、法律职业特点之要求。法律职业固有的魅力令我终生为之追求,而法律之较强的实践性,又决定实践的重要性。两者结合,我认为,是最好的选择。(二)地域选择由于在我的职业规划中的行业选择方面,法院公务员是自己的首选,结合第二部分“地域环境分析”中的论述,我会在地域和法院级别之间,更加看重工作单位的级别以及实务工作对自己未来研究的价值。我偏向于选择地方省市的中级法院,尤其是家乡省份的中级法院。四、实现计划(一)短期计划(在校期间)1、研究生入学第一年期间(1)尽可能的修读本专业的额定课程,研习理论,将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进一步巩固,形成属于自己的理论体系;(2)学术研究方面,多思考、多总结。批判性认识已有理论。及时将想法形成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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