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男女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男女,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楸树家园小区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计个月。
号楼日至
单元
号的
年月日,
二、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小计:元),租金
总计: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小计:
元)。支付
方式:
;付款形式:现金;各期租金支付时
间:
;
;
;
。
(二)押金: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小计:
元)。
押金由甲方保管,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
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
给乙方。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转租: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在租赁期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乙方不得私自转租他人。
六、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1、迟延交付房屋达7日的。
f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7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人民币:二百元整(小计:200元)。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者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六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乙方有第六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