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人员,以便做好发言准备。4、临床病例讨论会由主治科室的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和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检查、治疗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主持人应做总结,主持科室要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归入病案。
f二、出院病例讨论科室每月举行一至二次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例归档的最后审查(送病案室存档)。出院病例讨论主要是对该期间出院的病案审查:①记录内容有无错误、遗漏等;②是否按规定顺序排列;③是否符合当地卫生部门颁发的病历书写要求;④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⑤是否存在问题,应取得哪些经验教训。三、疑难病例讨论1、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2、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中。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四、术前病例讨论1、凡甲、乙类手术、重大疑难手术、开展新技术的手术、二次手术、会诊手术等均须进行术前讨论。2、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主治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师参加,订出手术方案、注意事项、术后监护要求等,讨论情况由经治医师整理后记入病历的术前讨论记录中。五、死亡病例讨论1、凡死亡病例讨论,一般应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召开。2、特殊及意外死亡病例,不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都要及时单独讨论(当日完成),并报医务科和分管院领导。3、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诊治经过、死亡原因,明确诊断是否正确、有无延
f误诊断或漏诊、处理是否适时和及时、死亡原因和性质、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危重病例抢救制度
1、重危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场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汇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2、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科、护理部和分管院长,以便及时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共同进行抢救。3、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在场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地做好抢救的各项工作,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对有可能涉及到刑事或民事纠纷的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4、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要无条件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