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个子”、“红红儿的脸”。3.形容词不能带宾语。“端正、纯洁、坚定、健全、壮大、活跃、严格、丰富”等是形容词又是动词,“端正态度”是使态度端正的意思,“丰富文娱生活”是使文娱生活丰富的意思。这里的“端正、丰富”是动词。“直着身子”、“红着”、
f“花了眼”中的“直”、“红”、“花”表示事物存在某种状态,也应看作动词。(四)数词数词是表示事物数目和次序的词。表示数目多少的叫基数词。如“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亿、零”。表示次序先后的叫序数词。如“第一、第二、第三”等等。此外还有倍数、分数、概数、小数、确数。倍数是由数词加量词“倍”构成,如“一倍、五倍、十倍”。分数常用固定词组表示。格式是“几分之几”。概数的表示法有两种;第一,在基数后面分别加上多、把、来、上下、左右”等,如“一百多”、“一千左右”;第二,相邻的两个基数连用,如“三四(个)”、“十七八(个)”、“五六百(个)”。此外,“三两(个)”。“三五(个)”等两个基数连用的习惯用语也表示概数。数词的语法特点:1数词经常出现在量词前边,例如“一个”、“五本”、“两次”等等。在现代汉语中,数词一般不直接同名词组合,文言格式或习惯用法中,数词才直接修饰名词。例如“一针一线”“一草一木”“千山万水”“三心两意”等。2倍数只能用于数目的增加,不能用于数目的减少。分数既可用于数目的增加,也可用于数目的减少。表达数目的增减必须拿原来的数目做基数,不能拿增减后的数目做基数。数量增减有一套习惯用语。第一,表示数量增加的:增加(了)、增长(了)、上升(了)、提高(了)不包括底数,只指净增数。例如从十增加到五十,可以说“增加了四倍”,不能说“增加了五倍”。增加到(为);增长到(为)、上升到(为)包括底数,指增加后的总数。例如从十增加到五十,可以说“增加到五倍”,不能说“增加到四倍”。第二,表示数量减少的:减少(了)、降低(了)、下降(了)指差额。例如从十减少到一,应该说“减少了十分之九”,不能说“减少了九倍”.减少到(为)、降低到(为)、下降到(为)指减少后的余数。例如从十减到一,以分数计算,应说“减少到十分之一”。(五)量词量词是表示计算单位(表示事物或动作、行为的单位)的词。可分为名量词和动量词。
f1、名量词表示人或事物的单位,又可以分为单位量词和度量量词。
单位量词表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