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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11年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积极培育新兴服务业,着力提升传统服务业,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优化结构。《西安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财发根据(〔2006〕659号)和国家关于搞活流通、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服务民生、保障市场供应,大力发展服务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服务业发展重点和扶持方向,特制定本指南。一、项目申报单位的条件(一)注册地、纳税地和项目实施地在西安市辖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从事现代服务业经营的各类所有制企业。(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连续经营两年以上。(三)经济效益良好,当年未发生重大事故;财务信用、银行信用及纳税信用良好。(四)申请项目符合西安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和《西安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五)申请项目已经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六)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配套资金、人员和技术、管理能力。(七)项目已完工或已实施,且投资完成进度达到50以上、2010年1月1日后开工建设、2012年6月30日竣工验收的项目。
二、资金支持的方向和内容(一)城乡市场体系建设项目1、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及蔬菜早市建设等。申报条件:(1)以批发交易为主,能够跨区域吸引经销商、批发商和大宗用户,交易商品辐射区域或主要产销区,对主要农产品产销影响较大;
f(2)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投资额5千万元以上,市场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年成交额1亿元以上;专业农产品批发市场投资额2千万元以上,市场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年成交额在5千万元以上;(3)农贸市场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上,项目投资50万元以上;(4)对符合全市布点规划的便民蔬菜市场和便民蔬菜店给予适当支持;(5)蔬菜早市。按照市政府规划设立的早市,凡符合《西安市蔬菜早市设置管理暂行规定》,经过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批准设立并已开业,在我市人口密集区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断头路、空置场地设置的定时、定点进行蔬菜销售的市场给予支持。2、农超对接项目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产品生产企业实施从基地、加工到市场、配送和终端卖场一条龙的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申报条件:(1)建有鲜活农产品直采基地,具有稳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供货渠道,并与对接的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具有良好合作关系;(2)具有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生鲜农产品物流配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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