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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亮点和创新项目”现场观摩实施办法(讨论稿)
为强化对基层单位创新发展的引导和激励,全面提升企业创新发展的能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在2014年“六好单位”检查中的“经营、管理亮点和创新项目”检查实行现场观摩方式,并制定以下实施办法。一、现场观摩的范围参加集团公司2014年度“六好单位”检查的“考核单元。现场观摩每半年进行一次,以集团“考核单元”为单位分口、分组分别进行。二、现场观摩的内容1、经营、管理工作亮点;2、经营、管理创新项目。三、经营、管理亮点及经营、管理创新的基本概念(一)经营、管理亮点:在工作实践中,总结出的符合实际、效果较好、特色鲜明,并且具有学习、推广价值的好做法、好经验。(二)经营创新:指在经营过程中,拓展新业务、创造新产品或服务、培育新品牌,并取得明显效果。
(三)管理创新是运用科学的管理理论,在集团公司的企业制
度、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的等方面提出的具有改进、创新因素的方法或措施,并经实践证明,取得了明显作用和效果。四、经营、管理亮点及经营、管理创新项目的申报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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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一)集团成立经营、管理亮点及经营、管理创新项目评审小组组长: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成员:总经理办、政治部、企划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审计部、安全机务部、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二)申报1、对申报现场观摩的亮点、创新项目,以“考核单元”为单位自行申报,每年两次,上半年于4月底前申报,下半年于10月底前申报。申报项目多少不限。2、各“考核单元”要按集团有关要求填写“申报表”,一项一表,同时,每项要提供一个介绍资料,每项字数在500字以内。(三)资格评审集团评审小组对各“考核单元”申报的现场观摩亮点、创新项目,需逐一进行资格评审,对符合条件的亮点或创新项目方可纳入现场观摩计划,每个“考核单元”观摩项目最多不得超过3个。现场观摩亮点、创新项目计划编制由企划部负责。五、经营、管理亮点及创新项目申报和评审的基本条件(一)经营、管理工作亮点的基本条件1、经营、管理中特色鲜明、效果突出的工作经验或做法;2、被集团简报转发的工作亮点经验或做法;3、被上级会议采用或县级以上报刊等媒体刊发的工作经验。(二)经营、管理创新项目的基本条件1、在2014年拓展的新业务、创造的新产品或服务、培育的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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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牌和新的管理方法、模式;新业务:如拓展新业务、新客户;开辟新线路、新专线;承揽新开发地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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