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
见证取样计划
编制:审核:
f目录
一、工程概况…………………………………………………二、编制依据……………………………………………………三、见证取样程序………………………………………………四、见证人员的职责……………………………………………五、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六、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方法、数量和要求……………………
f建筑工程中所用到的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之一,见证取样和
送检是材料质量控制的主要手段。为此编制本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投资
工程地址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层数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勘测单位
施工单位
地基与基础
主体结构
建筑屋面
装饰装修
给排水及采暖设计概况通风与空调
建筑电气
智能建筑
电梯
节能
附注说明
f二、编制依据1、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2、建设工程与见证取样相关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等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程序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
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1、监理人员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中有关取样送检计划是否符合要求;编写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报建设单位,并送施工单位;核实试验室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
2、在材料见证取样前,施工单位应提交有关材料的质保资料,见证人员(监理人员)在核对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无误后,按见证取样、送检计划进行见证取样,取样应有代表性。
3、材料取样后取样人员(施工单位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4、试件和试块应由见证人员要求随机抽取,见证制作过程并对试件、试块进行监护和及时标识。试件送样前由见证人员进行封志。
5、材料与试件送样前,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
f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由见证人员在送检单上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