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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小学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着力营造全校师生及周边居民人人关心平安建设、支持平安建设、参与平安建设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推进和谐平安校园建设,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平安建设网格。根据《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和内容的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综治责任,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激发广大师生参与创建的热情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凝聚全社会力量,推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和“平安校园”建设各项措施落实,创造和谐稳定育人环境。二、组织领导成立学校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此次活动明确职责。组长:周继发(校长)副组长:严登亮、孔雅成员鞠福俊、陶恒勇、潘福明及各班主任
f三、时间安排2013年11月5日至2013年12月5日四、主要任务1、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意见》(中发201111号)、《中共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122号)精神和我市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推进会精神,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2、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广泛宣传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成果,宣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同时加强《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和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及家长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师生家长的自我防范能力。3、宣传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尤其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酒后犯罪、盗窃犯罪以及预防火灾事故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4、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领导认真履行保校园平安的政治责任,加强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领导的经验。5、宣传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教育系统综合治理、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的先进典型。宣传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先进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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