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宜通透。327居住区域内宜设置雨水收集和再利用系统。328居住区域内应设置给水、污水、雨水、燃气、电力和通信、安保、电视等管线。各类管线必须与城市管线相衔接,并应按照《上海市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的规定,采用地下敷设的方式进行管线综合设计。329有城市污水管网时,生活污水应纳入城市污水管网内;无城市污水管网时,生活污水应进行处理,并达到《民用建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计规定》(DBJ08-71)的排放指标。3210居住区域应设置分类收集垃圾的设施。33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消防登高面又叫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消防平台,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按国家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都必须设消防登高面,且不能做其他用途、消防登高场地331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的居住区内宜设有消防车道,其转弯半径不应小于6m。高层住宅的周围应设有环形车道,其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当确有困难时,应至少沿住宅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尽端式消防车道的回车场地不应小于15m×15m。332联体的住宅群,当一个方向的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之一的规定:
f1消防车道应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旁应设置室外消火栓,且建筑应设置与两条车道连通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应大于80m;2建筑的适中位置应设有穿过建筑的门洞,其净高、净宽不应小于4m。333高层住宅应设置消防登高面,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1/4周边长度;2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一个长边长度;3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公共楼梯或阳台、窗;4消防登高面一侧的裙房,其建筑高度不应大于5m,且进深不应大于4m;5消防登高面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334高层住宅应在登高面一侧,结合消防车道设置不少于一块的消防登高场地,每块消防登高场地面积不应小于15m×8m。335消防登高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消防登高场地距住宅的外墙不宜小于5m,其最外一点至消防登高面的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0m;2设有坡道的消防登高场地,其坡道坡度不应大于15%;3利用市政道路作为消防登高场地,其绿化、架空线路、电车网架等设施不得影响消防车的停靠、操作。336高层住宅的消防车道、消防登高场地应避开地下管道、暗沟、水池、化粪池等影响消防车荷载的地下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