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办〔2010〕15号
关于印发《站北新区管委会2010年信息宣传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各村居:现将《站北新区信息宣传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
真遵照执行,确保完成任务。附:《站北新区管委会2010年信息宣传考核办法(试行)》
站北新区党政办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信息宣传考核办法通知
合肥新站试验区站北新区党政办
2010年5月12日印发
共印16份
f站北新区管委会2010年信息宣传考核办法
(试行)
为切实加强站北新区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站北新区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对外形象,促进站北新区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协调发展。根据站北新区管委会信息宣传工作制度,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站北新区管委会机关各部门、各村居。二、考核范围
1、信息考核范围:在站北新区工作简报、站北新区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在省、市、区级党委、政府办公厅主办的内部信息刊物及新站区门户网站上发布的党务政务信息。
2、宣传考核范围:在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有全国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或电台、电视台、网站上登载的正面宣传站北新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原创新闻稿件(含消息、通讯、图片、专题片等,不包括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具体范围如下。(1)中央级主要媒体、境外媒体、中央主流网站: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科技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法制日报、农民日报、中国新闻社、第一财经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经济参考报、中国证券报、香港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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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香港大公报、香港商报、“人民网”、“新华网”。(2)省级主要媒体:安徽日报、安徽电视台。(3)其他省级媒体及主流网站:安徽人民广播电台、
新安晚报、安徽市场报、安徽商报、安徽经济报、工商导报、安徽工人日报、安徽青年报、“中安在线”。
(4)市级主要媒体及主流网站:合肥日报、合肥晚报、江淮晨报、合肥电视台、“合肥在线”、“合肥新闻网”。
三、考核奖惩细则信息宣传考核基准分数100分,其中信息考核基准分为30分,宣传考核基准分为70分。各部门、村居年终获得的信息宣传总分按照一定的权重纳入年度总考核,具体权重根据年度工作总量平衡确定。(一)信息考核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部门、村居得30分。各部门、村居未完成报送任务的,每少一篇扣2分,扣分最多不超过15分;超额完成任务的,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1、各部门、各村居在完成年度报送任务后,在站北新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