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安全阀排汽口、汽包进水口、下降管口、汽水分离器水槽处等),若不能避开时,应在汽包内取样管口加装稳流装置。2142汽包水位计水侧取样管孔位置应低于锅炉汽包水位停炉保护动作值,一般应有足够的裕量。
2143水位计、水位平衡容器或变送器与汽包连接的取样管,一般应至少有1:100的斜度,汽侧取样管应向上向汽包方向倾斜,水侧取样管应向下向汽包方向倾斜。
2144新安装的机组必须核实汽包水位取样孔的位置、结构及水位计平衡容器安装尺寸,均符合要求。
f2145差压式水位计严禁采用将汽水取样管引到一个连通容器(平衡容器),再在平衡容器中段引出差压水位的汽水侧取样的方法。
215汽包水位测量系统,应采取正确的保温、伴热及防冻措施,以保证汽包测量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正确性。
216按规程要求对汽包水位计进行零位校验。当各水位计偏差大于30mm时,就立即汇报,并查明原因予以消除。当不能保证两种类型水位计正常运行时,必须停炉处理。
217运行中认为水位计显示有问题,应尽快通知检修,同时应对照其他参数验证其真实水位,当水位不明时应立即停炉。或当所有水计损坏时,也应立即停炉。
218定期试验水位报警和信号灯,保证报警装置工作良好。219调整水位计时应拿准、拿稳,禁止大幅度无计划的调整。2110为汽包水位已超过水位计上部可见水位时,应立即停炉,关闭主汽门,并与汽机联系;同时停止向锅炉上水,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门,加强锅炉上水,注意水位在汽包中出现。故障排除后立即启炉。2111当汽包水位在水位计中消失时,应立即停炉,关闭主汽阀与系统解列,同时加大锅炉给水,待水位出现时。故障排除后立即启炉。2112若运行人员疏忽大意,不知汽包水位何时消失,应立即停炉,关闭主汽阀与主给水门,并立即叫水,如叫水后可以给锅炉上水,则立即打开给水门上水,并注意恢复水位,水位恢复后,立即启炉。若叫不上水,严禁向锅炉上水,并立即放掉炉料自然冷却。
2113负荷变动时应加强监视,自动调整器失灵时,应及时改为手动,对“假水位”要正确判断,以防误操作酿成事故。
f2114严格规范运行监视制度,杜绝运行人员疏忽大意对锅炉汽包水位监视不够及调整不及时或误操作现象的发生。
2115保证给水自动调节正常工作,发现异常等迅速通知检修排除。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运转自如。
2116定期冲洗校验水位计,定期对照各点水位计,保证各点水位正常指示。
2117经常对照蒸汽流量与给水流量,以获得第一保证资料。2118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