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损失和责任。
3乙方如不能按时交货,应在延迟事由发生时将理由及逾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顺延交货时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交货超过______次(含本数)或者单次逾期交货超过______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
2
f合同、拒收产品,并有权选择其他供应商。
4初步验收:甲方在收到货物后进行初步外观(数量、型号规格、包装)验收。包装检查和数量、规格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做退货处理或由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数量短缺的,乙方必须按照订单补齐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送货数量超出订货数量的,超出部分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将多余货物清运出甲方场所。
5质量异议:甲方在收到货物或者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之日起______日内,有权对所收货物进行质量验收或者检测,并向甲方提出异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甲方书面答复,超过期限答复或未答复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关于异议产品的处理方案。
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售出货物存在质量缺陷,或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不合格的或存在质量缺陷的,甲方提出质量异议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第六条:质量与安全
1乙方承诺其已经取得生产销售本合同标的货物所必须的所有资质证照,建立了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车间和生产线,确保标的货物符合国家质量(卫生、安全)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双方商定的规格、技术标准和要求。
2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乙方对货物的质量、卫生、安全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验收、接受、确认行为,均不免除乙方对货物质量、卫生、安全应承担的所有责任。
3如乙方出现所供货物不符合安全标准、国家(行业)标准或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对已收货的产品,如出现上述情形的,甲方有权采取无条件退货、换货等措施。
第七条:产品售后与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对于因货物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退货、换货,乙方应予以全力解决,乙方承担退换货的费用(货物、物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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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因为产品质量原因引起召回的退、换货,乙方应予以全面支持,因退、换货引起的物流及包装损耗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操作不当、保存不当、人为损坏等导致的非乙方责任导致的损坏,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3货物出现责任事故,双方应当共同妥善处理问题。经有关权威鉴定机关鉴定为乙方原因所致的,乙方应当返还甲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