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农协对我国农业发展的启示
【摘要】本文在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下回顾了我国农业合作:
组织的发展历程。随着成本的升高,效益的下降,我国农业进入了明显的转型期作为农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之一。农业组织的滞后已严重地制约着我国农业的产业化进程。东亚经验证明:农协组织是小农经济条件下实现产业化,现代化有效的组织载体,日本等国农协的发展经验对我们有着很好的借鉴意义。【关键词】日本农协;农业合作组织启示:正文:一、日本农协的概况与分类
(一)日本农协的概况日本农协是“农业协同组合(Japa
eseAgriculturalCooperative,JA)”的简称。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实行农地改革,将大地主所有的大量土地无条件地分给农民,从而确立了战后日本农业家庭经营的基本制度。然而,由于分散经营,加上生产力水平低下,家庭经营的弊端相继显现出来,表现为生产上的盲目性、供求关系失衡,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均得不到保证,实质上就是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为解决制约农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1947年日本颁布了《农业协同组合法》通过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农协的特殊地位。,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各地的基层农协都建立起来,全国成立的基层农协有4000余个,99%以上的农民都加入了农协组织。(二)、日本农协的分类)、日本农协的分类(1)从经营范围角度,日本农协分为综合农协和专业农协两种综合农协是以某一个地区为依托,由一个地区的从事农业生产的人组成。综合农协对组合员的农业经营和日常生活进行指导,综合农协实行的业务不是以特定的农业生产部门为对象,而是实行综合性的采购、销售、信用、互助等业务。它的业务几乎包括所有的农业部门,经营范围极广,涉及生产生活的一切领域。满足农户在生产生
f活上多方面的需要,这比较适合日本农民进行多角度经营的现状。专业农协是由特定农业生产品种的生产者组织的生产合作集体。主要业务是进行所需生产资料的采购和农产品的销售,并对业务进行指导。专业农协只限于某种特定的农业部门或品种,而不限于区域。在日本农协中,综合农协是主流,专业农协也叫专门农协,其组合员也可以参加综合农协。(2)从筹资来源角度分,日本农协分为投资农协和非投资农协投资农协是合作成员拿出资金,共同承担业务活动各项责任,共同进行合作业务活动,综合农协即属于投资农协;非投资农协是参加并利用农协设施的成员,不出投资金,其业务活动的经费是依靠向合作成员征收款项和收取手续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