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管理工作办法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仍贯彻执行元氏县《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冀农发【2016】43号文件,按照农业部财政部提出的“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工作思路,进一步优化管理、强化监管、加强监管检查力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化作业能力和水平提升,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注重突出重点,加快推进粮棉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注重改革完善,优化制度设计,体现惠民公平和便民高效,突出政策的普惠性和稳定性;注重规范实施,加强过程监管,强化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注重市场化原则,通过市场调控,发挥补贴政策对农机生产的引导作用,推进补贴产品供需双方市场化对接,保障补贴对象选机购机自主权,促进农机产品质量提升和科技进步。二、项目规模及补贴机具补贴标准、范围(一)项目规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县范围内实施。2016年上级安排我县第一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1059万元。(二)补贴机具。根据我县农机发展规划和资金规模,第一批资金优先补贴大型小麦收割机、大型拖拉机、玉米收获机械、畜牧青贮机械,其它机械视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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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根据省冀农计发【2016】43号农机补贴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粮食生产县选择粮食生产关键环节急需机具品目实行敞开补贴,今年我县决定选择小麦收割机、拖拉机、玉米收获机作为敞开补贴机具。敞开补贴机具实行备案制,购买前到农机局登记备案,备案后,补贴对象可先行购机,带机办理申请、核实手续。指标用完后将在《元氏农机化信息网》公示停止办理手续。非敞开补贴机具按作业季节报名,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三)补贴标准范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严格按照《河北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的标准额度执行。补贴机具必须是已列入国家和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以及去年已报名购机,因指标已满未确认指标的购机户优先补贴。购买大型农机具年度内不超过三台(套)。
四、补贴操作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