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学院文件
政字200968号
邯郸学院关于成立教学工作委员会的通知关于成立教学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处室、各系(二级学院)部、各单位:为进一步落实我院2009年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根据《邯郸学院教学委员会章程》(政字【2007】31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发展实际需要,对章程内容进行修订并成立邯郸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根据《邯郸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修订)(见附件),邯郸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构成及相关委员名单如下:1、邯郸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杨金廷2、邯郸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刘明生3、邯郸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董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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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郭振兴4、邯郸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赵新生、徐建民、崔献军、王丽萍、魏晓红、张丽娟、方强、王志安、郑欣欣、王儒仿、董林亭、刘晓玲、赵国晴、王建森、董启林、王涛、叶嘉、葛宏冰。5、邯郸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主任赵新生。2009年12月17日
主题词:成立教学工作委员会发:各处室、各系院部、各单位邯郸学院党政办公室
通知
送:党委书记、院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2009年12月17日(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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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附件:
邯郸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修订)邯郸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新形势和教学管理现代化、科学化的需要,
全面推进学院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加强对学院教学工作的指导,提高教学工作的决策水平,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颁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并成立邯郸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第二条第三条教学工作委员会是在院长领导下,为学院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一些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方针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重大事宜进行研究、评议、审议、指导、决策的专门机构。其办事机构设在教务处。为指导,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改革的有关政策,坚定“以人为本”的观念,紧密结合学院实际,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目标,对我院的教学工作作出重大决策。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教学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常务副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2名,委员若干。主任由院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兼任,副主任由学院其他领导兼任,委员由院长从在职人员中聘任。第五条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由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有丰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