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的设立应有明确的针对性,避免太空太大,要使学生有具体工作内容,并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得到实际锻炼。(二)题目应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的实际任务。有条件的院(系、部)可以接受外单位的题目,必要时可采取联合指导的方式。(三)题目应难度适宜,工作量饱满。难度和工作量应与学生的知识、能力和实验条件相匹配,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果。(四)题目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原有水平和能力的基础上得到较大提高,并鼓励学生有所创新。(五)学校鼓励学生与用人单位联系,直接承担符合上述要求的实际工程或研究课题。如果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院(系、部)毕业设计领导小组须对其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指导人员职称、设计条件、工作量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要制订相应的毕业设计进度检查办法,由系(教研室)负责督促落实,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六)鼓励学生参与指导教师的科研课题,并结合课题发表文章,但要注意对学生进行全面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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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七)题目不得与往届重复。第六条毕业设计(论文)应一人一题。由多名学生共同参加的题目,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在题目和任务书中加以区别。毕业设计(论文)第五章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第七条在第七学期由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任务书》,简要概述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明确具体要求,列出主要参考资料,经系(教研室)主任签字批准后,上报院(系、部)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的题目才能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学生也可自愿申报题目,经过指导教师和系(教研室)批准,院(系、部)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作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第八条各院(系、部)应在第七学期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并安排立题教师将题目向学生作详细的讲解,使学生明确题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及方向,为学生选题作好准备。第九条学生根据公布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进行选题。各院(系、部)可采取学生自愿选择与分配相结合的方法,使每位学生选定一个题目,由各院(系、部)公布学生选题的结果,由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和督促学生查阅相关资料,为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作好准备。第十条选题结束后,在第七学期结束前,各院(系、部)须将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与题目对应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安排情况统计表报教务处备案。第十一条学生自愿申报的课题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