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按合同约定付款,因建设单位未支付工程款,而导致甲方无力付款的,甲
方应及时向乙方说明原因,取得乙方理解;如果建设单位已支付工程款,而甲方未在15
日内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应付货款按银
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息。
第4页共5页
f第十条其他约定:
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国家税务政策的变更,乙方提供的发票应符合国家税务
政策变更后的规定。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补交或要求退货。退
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争议解决:
1、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可向深圳仲裁委员
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双方结清货款后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账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第5页共5页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