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c依据类型分为深基坑开挖与支护、脚手架搭拆、模板支架搭拆、大型机械装拆及作业(机具设备、结构施工、地下工程作业)、交通运输等八类。(2)风险评价、重要环境因素评价和控制:对辨识出的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应逐一作出风险评价;a项目部组织人员对辨识出的危险源按“风险评价标准”(环境因素分A、B、C三类,A类列为重要环境因素)填写(风险评价表)确定风险级别和重要控制部位。b项目部安排人员进行核定评价,对违反法律、法规及过去五年中曾发生过的重大事故的类别均评为二级以上(含二级)的风险,列入《重要风险因素表》中。对评为三级且经评定诊断是主要的风险也要列入《重要风险汇总表》;c对以下情况,需要时对《重要风险汇总表》、《重要风险因素表》予以更新。(a)法律、法规有变化涉及时;(b)设备、设施新增与改造时;(c)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时;(d)施工方案改变时和相关方要求时;(e)自然灾害等无法预计事故发生时。d重要部位控制及主要因素变更后,应重新制定或修订相关管理方案及作业指导予以控制。4.记录1)施工现场危险源识别、评价结果一览表2)施工现场不利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结果一览表3)重大一般危险源及控制措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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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部
安全生产保证计划
4)重大危险源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5)重大一般环境因素控制措施清单6)重大环境因素控制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323适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1.目的:本节规定了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及相关的管理内容。2.职责:项目副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适用本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收集、识别。安全员负责将其识别出的有关法律、法规列出清单,登记和保存。3.程序:(1)收集范围:1)国家有关的安全法律;2)国务院发出的有关安全规定;3)住房城乡建设部、安监总局颁布的有关安全的规范及标准;4)上海市有关的安全规定和要求及通知。(2)获取途径:1)上级来文;2)标准规范出版机构;3)专业杂志发布的信息;4)其他有关的政府主管部门。(3)获取方法:1)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渠道联系及时地了解安全法律、法规的新动向;2)购买及订阅有关安全专业报刊;(4)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识别与评价:1)当获取了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后,项目副经理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识别、评价;2)安全员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