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协调与指导工作。部际协调小组由农业部、教育部、卫生部、国家轻工业局、中宣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组成。2.成立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简称“学生饮用奶计划”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3.开展“学生饮用奶计划”的省会城市设立或指定由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相应机构,明确职责,负责组织“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实施。各试点城市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和解决,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顺利开展。4.在中、小城市和城镇推广阶段,由各省成立“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机构,负责全省“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实施。5.成立专家组,主要负责对“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提出技术和政策咨询意见。6.在试点阶段,由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城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和提出准入学校的名单及分批进入的顺序。数量,商市“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机构予以安排。7.按照市“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机构的安排,学校通过招标等办法货比三家,自主选定质优价廉的供奶企业后,与生产企业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各方的责任。企业按合同规定按时
f供货,学校按合同规定结算货款。8.由卫生部会同教育部组织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城市的有关部门开展对学生饮奶后
的营养与健康状况,进行跟踪监测。四、宣传教育和政策扶持(一)宣传教育1.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对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宣传重点
是: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意义和目的、原则和工作方针;奶制品与营养健康的科学知识,奶业振兴与民族强盛;党中央和国务院对青少年营养与健康的关心和重视等。
2.在部委局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通知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集中宣传,造成声势。
3.制作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