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根据答辩具体情况评定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各专业答辩成绩为“优”的论文数量不超过申请答辩总人数的20%,否则所报答辩成绩无效,学习中心(函授站)须重新组织答辩、评定成绩。3.评审成绩根据论文质量评定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级。4.答辩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或评审成绩评定为“不通过”的论文,须重新完善课题,修改论文,随下届学生补答辩或评审。(四)答辩须知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包括:资格审查、答辩前的资料准备、答辩、成绩评定。1.资格审查:毕业设计完成后,学生在规定时间前上交毕业设计(论文)所有资料,由学习中心(函授站)在答辩前一周提交答辩小组审阅,合格者允许答辩,不合格者缓答。2.答辩前的资料准备:答辩前学生应准备好答辩稿(PPT),答辩详细摘要5份(1000字左右),答辩时将该摘要交每位评委一份。指导教师应提前指导学生如何答辩。3.答辩:答辩时学生应脱稿宣讲论文主要内容,可以借助悬挂图表、多媒体等形式展示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答辩时间一般控制在15分钟以内,答辩评委提问控制在10分钟以内。4.成绩评定:答辩之后,由答辩小组根据答辩评分标准评定成绩。并填写答辩记录表。5.各学习中心(函授站)须提前公布答辩日期、地点及答辩顺序名单,申请答辩的学生应注意查询。未按时参加答辩的学生一律不安排补答辩和评审,已申请论文评审的学生也不能临时改为答辩。(五)题目变更学生在撰写论文过程中如发现原选题无法正常进行或不能按时完成,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可进行题目变更。书面“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需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并签字,并由所属学习中心(函授站)盖章。该表一式三份,学生、学习中心(函授站)、学院各保留一份。学生必须在提交论文前提交书面申请表。若论文题目变更但未及时提交或未提交申请表者,视为成绩不合格。(六)毕业设计(论文)管理1.要求所有上交的毕业设计(论文)应规范、完整,各学习中心(函授站)应妥善保管,论文的电子版形式交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保留存档。2.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和评语,答辩小组意见要反映学生真实水平。答辩(评审)记录表必须由该答辩(评审)小组所有成员签名认可。3.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工作各环节应按照程序要求进行,各工作环节应分别参照“学习中心(函授站)组织管理程序”“指导教师指导程序”“学生毕业设计程序”执行。、、4.中国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