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磁盘、驱动器等存放空间要有温湿度、防尘控制手段。
第二十七条选型原则
一控制系统的选型应以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系统可靠为原则。
二对已有DCS系统的单位应考虑到机型相对集中新老系统的过渡配合、系统联网、性能价格比等因素在多方询价择优选择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确定。
第二十八条更新改造原则
一控制系统在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考虑更新改造
f1、实际使用周期超过十年系统老化硬件故障频繁影响安全稳定。
2、机型早已淘汰备品配件无来源。
3、软件版本落后无法升级功能开发受阻不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
4、工艺改造需要仪表更新。
二控制系统需要进行更新应由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评审作出同意更新的鉴定意见后按规定程序报设备管理部批准
第六章仪表联锁系统管理
第二十九条仪表联锁系统是指由“仪表发讯”构成的仪表联锁系统。仪表联锁系统对保证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避免设备和人身事故关系极大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联锁管理要求切实作好联锁系统的管理及维护工作保证联锁系统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十条联锁系统的分类
各生产中心应将联锁系统按其重要性分成A、B两类A类联锁系统是指
一关键设备和重要工艺系统的联锁系统。
二涉及全装置或大范围停车的联锁系统。
三关系到重大人身、设备或产品质量事故的联锁系统。
除A类以外的联锁系统均划入B类。
各生产中心应由生产技术室负责会同机、电、仪、工艺等专业共同编制A、B类联锁系统清单并以生产中心文件形式下发给有关科室、装置和维保单位。在联锁系统清单中需对属于设备保护性参数轴振动、轴位移、轴承温度、润滑油压、密封油压、转速等进行明确并加以标注。
第三十一条联锁设定值的确定与修改
f联锁设定值由各生产中心生产技术室组织有关科室、装置制订生产技术室负责人签字确认中心总工程师生产副主任签发其中设备保护性参数的联锁设定值须经运保室会签确认。在运行中如需修改联锁设定值时应办理联锁工作票并经各单位生产技术室审批同意对属于设备保护性参数的联锁设定值的修改须经中心设备副主任审批。A类联锁系统设定值的确定与修改还必须得到中心总工程师生产副主任的批准。
第三十二条联锁系统的试验
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对所有有关的联锁回路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试验
一新建装置在单机或联动试车前。
二单机设备或系统检修后。
三装置大修后。
机电仪有关专业签字确认一次发讯仪表、逻辑控制系统、执行部分如电磁阀、切断阀、放空阀、风门档板等动作正确、利索、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