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和地质状况是否列入合同内容,若不符合应
从技术角度计算上述因素对施工的产生的影响并及时向监理报送书面报告。
148
记录和分析由于相邻施工单位工期延长对我方施工造成的影响(如工作面交接、
金结、电气埋件、灌浆、开挖、锚杆、锚索等交面时间拖延等)。
149
记录和分析由于指挥部(施工局)/业主的原因导致施工方案(措施、方法)
等发生改变从而产生的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等,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和程序及时书面通知指挥
部(或施工局)/监理。
1410
记录监理现场处理问题的及时性、规范性、合作态度等情况。
1411
注意现场施工记录及图片资料的搜集和保存,正确编写施工方案和施工报告,及
时向分局管理科抄送指挥部(施工局)/监理、业主有关技术经济文件(复印件)。
1412
做好各种施工工报告或图纸上报监理、业主后的信息跟踪和反馈工作,并按分局
变更索赔进度要求及时为变更索赔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十五条:质量、安全部门职责:
151
记录非我方原因未能按时验收项目(包括中间验收)的情况。如(1)受相邻施
工单位排放的污水、放炮的干扰或由于塌方、地质、暴雨等原因的影响不能正常验收;(2)
待验收或已验收仓号收到业主/监理变更通知;(3)因地质设计原因无法继续施工的仓号。
这些影响要及时取得监理签认,签认内容主要包括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处理时间、处理工程
量、重新投入人员材料及机械设备资源的数量等。
152
记录监理在现场施工检查或验收过程中有否提高质量、安全标准,其根据及对施
工产生的影响。
153
记录业主、监理签发合格证书的及时性。
154
记录和审查业主是否按合同规定组织阶段验收和完工验收。
155
记录因业主的风险、我方的风险,综合风险、自然条件或不可抗拒的外力造成的
安全、质量事故。区分事故的责任,按合同规定写出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态扩大,
积极配合指挥部(施工局)/业主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等。
156
记录、调查其他承包商或其他合同标段的施工给分局质量、安全工作造成的损失
和影响,并及时提出索赔意见。
157
及时向分局管理科抄送业主、监理、设计和施工局(指挥部)有关经济方面的文
件(复印件)。
158
保存好各种施工日志、记录、会议纪要、日常报告、配料单、签证单等
质量安全资料,并按分局变更索赔进度要求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分局管理科。
施工现场各种变更索赔事件发生后应及时通知分局管理科并协助办理索赔
事宜。
第十六条、调度室职责:
f161
记录非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