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切实做好安全
生产,使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更人性化轨道,
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特此制定本安全生产文明施
工奖罚制度:
一、奖励
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
一者,公司给予
元的奖励(具体根据业绩,由公司安
全部门提出方案,总经理批准)
1、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及合理
化建议,并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
2、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避免重大伤亡事故的发
生或事故中抢救有功的;
3、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对维护安全纪律,避免重大事
故和经济损失作出贡献的;
4、受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表扬;
5、在市级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中,取得优良成绩的具体组织落实
布置的有关人员;
6、对创建市区级文明工地进行具体组织落实、设置、布置的有关
人员。
二、处罚
1、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若不按规定佩戴或不戴安
全帽,管理人员和班组长每人罚款五十元,工人每人罚款二十元;
2、高处作业不安规定佩带安全带,每人罚款五十元;
3、违章乘坐井架吊笼上下,乘坐人及开机人每人各罚款二百元;
4、违章操作施工机械造成事故,将根据事故情节的轻重进行处
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违反防火规定造成火灾,将按火灾造成损失的50进行处罚;
6、施工现场因用电设施安装问题造成事故,将追究现场电工的责
任;
7、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长违章指挥,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事故
f者,将按事故责任轻重进行处罚,并对项目部及个人按事故调查处理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8、在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如不及时整改的,公司将对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处以二千元以上罚款,并立即停工整顿;9、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无证上岗作业处一百元罚款,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进行建设部明文规定的岗位上作业,如违者处一百元罚款;10、上班严禁喝酒、赤膊、穿拖鞋、打架,违者处五十元罚款;11、脚手架、井架搭设、拆除和临时用电必须符合JGJ1302001、JGJ8892、JGJ462005规范要求,如有违反,将对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处以5002000元罚款,并立即停工整改;12、宿舍内必须保持卫生与安全,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严禁使用加热棒、电炒锅、液化气灶等,如有违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