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制度1医院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2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情况由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上述人员组成。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4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由5~7人组成。其中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机构主管负责人任主任委员,药学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的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5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2)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3)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或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4)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新药引进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5)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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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7)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大富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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