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的格式及范文
保定律师张荣安
一、代书遗嘱在遗嘱中,代书遗嘱是最常用的,代书遗嘱就是立遗嘱人请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到场见证,其中一名见证人代书,为遗嘱人代写遗嘱,并由遗嘱人签名确认、两名见证人签名见证,遗嘱人死亡后生效的法律行为。代书遗嘱应注意下列问题:1、遗嘱人的身份项目应当清楚,将身份证号注明。2、遗嘱处理的财产要明确,遗嘱人只能处理属于自己的财产,如果财产尚未分割或者在共有财产之内,遗嘱中处理的财产应当注明“属于自己的份额或者属于自己的部分”为宜。3、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身份必须明确,4、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见证并签名。其中一人代书,见证人的身份必须明确。
二、参考范文
宋国义遗嘱书
立遗嘱人:宋国义,男,80岁,住河北省保定市新北街000号4栋1单元302室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0000见证人(代书人):张华明,男,56岁,河北省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00000000000000电话:00000000000见证人:王三丰,男,30岁。河北省保定市电器开关厂职工,住址:保定市东大街000号,电话:00000000000与立遗嘱人关系:朋友。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00000我有亲生子女四个现已全部成家另立门户。原配妻子黄荣芬于2000年3月份逝世后,公房改革我个人取得100产权房屋两处。还有存款捌万元,系我个人工资及退休费积累。2005年与现任妻子薛秀君结婚。现因年迈体弱,自感心力、精力不支。为了处理好我离世后的一些事务,特立以下遗嘱。为保证本遗嘱的合法、真实、有效,特聘请河北省律师事务所的张华明律师代书,王三丰见证立此遗嘱。望四个子女各自恪守,勿生争执。一、我名下两室一厅单元房一处,地址:保定市大街49号,产权证:。经过认真考虑,该房由我的孙子(长子宋春生之子)宋乐乐在我逝世后继承,其他人不继承。
f二、我名下平房三间一处及院落260平米,地址:保定市街109号,产权证:。该房由我现任妻子吴秀君居住、使用至她逝世后由我的四个子女依法继承。在她有生之年我的子女不得占有、使用。三、我的银行存款捌万元(中国工商银行保定红星支行储蓄所,账号:0000000000000000000),除给三子宋秋生贰万元(三子带我到省城就医看病花费共一万多元,有票据)外,其余陆万元全部留给现任妻子吴秀君作生活补贴之用,四个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或借用。四、我的其他财产不在遗嘱处理范围之内,我的子女们可依法继承。我无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