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学校学生委员会干部考核制度上海医药学校学生委员会干部考核制度委员
为提高学生会干部的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上海医药学校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总
则
第一章考核原则
第一条:公平客观原则。第一条:第二条:第二条:民主公开原则。第三条:第三条:德才并重和注重实际原则。第四条:第四条:分职分类和人事结合原则。
细
则
第二章操作程序及办法
第五条:第五条:考核对象为上海市医药学校学生会全体干部。第六条: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考核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团领导,组织部完成。第七条:第七条:考核包括日常考核与学期考核两部分。第八条:第八条:日常考核。组织部负责日常考核工作,作为学期考核的依据之一。包括会议、值班考勤、奖励、惩罚、工作业绩(自愿性活动除外)等方面(考核结果每月3日7日总结、整理记录)。第九条:第九条:学期考核。成绩由自评与组织部相应备案两部分组成。第十条:第十条:学期考核学生会干部自评部分上交组织部审核并备案。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学期考核分数由学习成绩、工作业绩,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四部分组成,并附个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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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十二条:干部学期考核总评120150分者为优秀,105119分者为良好,第十二条:90104分者为合格,低于90分为不合格。第十三条:每学期末由主席团根据干部本学期工作表现及本人述职报告进行第十三条: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干部经主席团全体讨论通过作自动辞退处理。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干部考核细则(总分150分,起评分70分)。一、学习成绩(由学习部具体执行,组织部监督执行)(40分)学习成绩(由学习部具体执行,组织部监督执行)(1、学习部每学期组织对学生会全体干部的校考成绩进行考核,报组织部。2、组织部对专业、文化课成绩不合格者进行当面确认(签字生效),即日起成绩不合格者停职直至补考合格复职。3、成绩由所在班级班主任签字后生效。4、成绩不合格者以下办法同样生效。5、专业、文化课学习情况:一学期一门专业(文化)课不合格减30分,一门选修课不合格减20分。6、荣获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或团员情况:甲等奖学金加10分;乙等加6分;丙等加3分。优秀学生、学生干部或团员加10分。7、同一项目里有多项加分时取最高项。二、工作业绩。工作业绩。(60分)(1、工作业绩由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效果三部分组成。2、工作业绩,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