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安全文明监督岗
【概述】“青年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岗”(以下简称’“青安岗”)是青年职工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团组织关心青年切身利益,组织青年进行安全生产自我教育的一种有效的活动载体,也是共青团组织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的具体措施。通过开展青年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岗活动,对进一步加强青年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法规的教育,提高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水平,减少青年员工的伤亡故率,促进安全文明生产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有关制度】有关制度】一、总则“青安岗”由团组织建立机构、组织活动和落实制度,并接受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各单位安全部门对青年有责任和义务在专业技术上加以培训和指导,处理“青安岗”查报的事故及其责任者。二、组织结构1广钢团委设立“青安岗”总岗,广钢团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任总岗长,下设分岗(指各二级单位)。分岗长必须由各二级单位团组织书记或副书记担任。2分岗也可按工种(部门)设置。岗员必须由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工作负责、重视安全并有一定安全知识的团员青年担任。三、岗员的职责1岗员的工作时必须佩带“青年安全监督岗”标志,穿戴好劳
f保用品,协助安全员进行工作,负责监督本岗位范围内青年工人的安全生产。2岗员应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加强巡回检查,发现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或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3岗员应经常向青工宣传安全知识,督促青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并针对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向有关部门反映青工的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整改措施。四、岗员的权利1岗员有权制止任何部门和个人的违章、冒险指挥和作业;有权指出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有权制止使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机器设备和工具。2岗员有权建议领导查处事故及其责任者;有权参加事故分析现场会,提出处理意见;有权批评和揭发任何不及时处理事故隐患或隐瞒事故真相的部门和个人。3岗员有权建议对安全生产中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提议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处罚。五、考核与奖励1总岗在安全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岗员每年接受1次以上的安全知识培训,每季度组织1次会议,讨论分析安全工作。广钢团委和安环部门将密切配合,加强对全公司青年监督岗工作的管理,分岗必须及
f时将工作情况上报总岗。2总岗负责对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