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工作要点
一、指导
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以保护森林资源,发展生态文明,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建立和谐社会为目的,按照“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要求,严格森林管护,严防森林火灾,严查违法案件,确保区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森林防火是一种破坏性极大的灾害,造成的危害触目惊心,是破坏森林资源、威胁人类生存环境最为严重的灾害之一,也是影响
经济
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不仅造林多年的护林成果毁于一旦,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而且将极大地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我区虽然森林管护面积不大,但地理位置非常重要,资源管护责任重大,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区、乡、村各级一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心,全力抓好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特别要吸取以往林地荒火发生的经验教训,从
f提高思想认识入手,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加大自查自纠力度,查找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有效处置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窑湾乡、经济开发区要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完善组织机构,落实各级政府
行政
首长负责制。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2次以上,全面研究布置森林防火工作。区
林业
主管部门要负责森林防火的监督和
管理
,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机构的日常工作。窑湾乡、开发区要列专款保证本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办公室的正常工作,提高对森林火灾的预防及扑救指挥能力。区林业管理站要落实好护林员、义务护林员的责任、义务和待遇,开展森林火情预测预报。区武装部要组建30人的专业扑火队伍;窑湾乡、经济开发区要建立由民兵组成的半专业扑火队伍,重点村要落实2030名义务扑火员。
f(三)完善防火责任。各有关单位一定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区人民政府,区农林水局分别与窑湾乡、经济开发区和区林业管理站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区、乡、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是本级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森林防火工作负全责,分管负责同志为具体责任人;区、乡(经济开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要实行包乡、包村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村、组、农户,落实到山头、地块、坟头。同时,区、乡、开发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