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2007年第6号公告
2007年第6号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修订,现予以发布。供各部门、各地区及有关机构开展高技术产业化工作时参考使用。附件: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二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f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
修订说明
2004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4年度)》(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6号公告,简称2004年度《指南》,对指导各部门、各地)区开展高技术产业化工作,培育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引导社会资源投向等产生了积极作用。为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落实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我们组织专家在充分分析国内外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对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以下简称2007》年度《指南》。)“2007年度《指南》确定了当前应优先发展的信息、”生物、航空航天、新材料、先进能源、现代农业、先进制造、先进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海洋十大产业中的130项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其中信息20项,生物17项,航空航天6项,新材料24项,先进能源15项,现代农业14项,先进制造18项,先进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10项,海洋6项。重点内容突出了自主创新成果,体现了发展高技术产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
ii
f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求。与2004年度《指南》相比较,“2007年度《指南》”对各领域产业化重点内容进行了较大调整,删除了5项已基本实现产业化领域,调整了44项技术变化了的领域,对35项内容作了简要文字修改,并根据地方、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新增了10项。
iii
f目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
录
一、信息1网络设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