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付给乙方和丙方的款项中扣除。
十、甲方若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保管和使用印章,对印章使用登记存在漏登、错登、登记不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印章的使用并收回印章。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和丙方承担最低5万元次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乙方违反本协议以上条款,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各种损失的,概由乙方承担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乙方必须消除对甲方的各种不利影响,处理好各项善后事宜。同时乙方和丙方向甲方承担同等违约责任,造成严重损失或后果特别严重的,按现行国家有关法规移交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十二、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4
f十三、本协议附件一、附件二为协议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丙方各执一份。十五、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四川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印章管理负责人:
乙方:青海分公司乙方印章管理负责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邮箱:
联系邮箱:
丙方:施工负责人
丙方印章管理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邮箱:
附件一:印章印模。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34
f附件二
四川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印章使用登记周报表
报告单位:
序号
主要内容摘要盖章数量
年月日
时间
经办人
批准人
盖章人
备注
印章保管人:
使用单位负责人:
备注:本报表在每周一上午10:00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给公司工程部,电子邮件地址:
44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