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制作安装合同书
甲方:
乙方:提示乙方名称及公章印鉴必须与提交的相关证照相符甲乙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
现就乙方承揽甲方
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
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
2、材质:
3、其他(依据实际自行添加或删除)
(提示:涉及数量条款的约定为:数量为暂定数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
第二条:广告牌安装(是否需要安装、由哪方安装)
安装地点:
。
第三条:结算及支付
1、广告牌制作安装费(即合同总价款):
元,大写
元整。该费用为含税价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未
按约定的时间出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不予支付。若
乙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则应按本条约定的时间提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
值税专用发票。2、定作物交付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同甲方办理最终结
算手续,双方确定合同结算总额。
甲方:
1
乙方:
f双方办理完最终结算手续,且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支付到合同结算总额的,剩下作为质量
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无异议后
日内不计息一次付
清。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
4、延期付款:由于项目业主的原因,导致甲方对乙方的付款迟延,乙方同意甲方可相应迟延支付乙方款项,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只有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审核且经甲方项目经理亲笔签字的结算资料,才能作为最终结算、付款的唯一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付款依据。
6、本合同无预付款,乙方自备启动资金。
第四条:合同期限
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
顺延。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3、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4、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权利义务: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浇筑地基起日内按甲方提供的安装
地点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
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