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习题第八、九、十讲一、填空1、有限且有为、透明廉洁、诚信负责。2、合法意识、合理意识、证据意识。3行政权原则、职权法定原则。4、决策咨询、决策执行。5、定员、结构比例。6、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7、职务和级别。8、201111。9、国务院。10、善后、查明原因、舆论导向、改进。二、单项选择题1D2C3A4B5D6C7C8C9B10C三、多项选择题1ABCD2ABCD3BC4ABCD5AB6ABD7ABCD8AB9ABCD10ABD四、判断题1√2√3×4×5×6√7√8√9×10×五、简答题1、答: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不是一句口号,而且具有特定内涵和具体要求的法律原则。这些基本要求包括:1、合法行政2、合理行政、3程序正当4、高效便民5、诚实守信6、权责一致。2、答:行政法律规范适用的一般原则指的是各机关在适用行政法律规范时均应该遵守的原则,在法律上与惯例上具有最广泛的意义。通常认为,包括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后法优于前法原则、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等。3、答: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4、答:本条规定任命公务员职务必须同时具备三个前提条件:有编制、有职数、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前两个条件即有编制、有职数,这是根据我国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所规定的。按照现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对机关实行“三定”,即“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在此基础上设置职位。各机关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都是根据该机关所负担的职能任务、工作性质、机构规格、编制总数、各级职务的比例关系等因素进行确定。这种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目的是保证机关因事设职、以职选人、精简高效。因此,任何机关任命公务员职务,都必须在本机关的编制数额和职数限额之内进行,决不能随意突破。否则都是违反规定的行为,都要予以纠正,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第三个条件即有相应的职位空缺,是根据机关职位管理的需要作出的规定。机关的职数是确定的,包含两个方面的规定:一是总数确定。二是这些职位
f的具体分布也是确定的。即该单位各个内设机构的处长、副处长职位数额是固定的,不能随意变动。非领导职务的任职条件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非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