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局、区文委、区园林局、区卫生局、区环卫中心、区私个协、国资委、区交通委、区公安局、区商务局)、区总工会、区人事局、区委宣传部、区街道办、区工商联、区药监局、区教委、区建委和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主管领导(见附件2)。4、组委会职责:负责竞赛的总体安排和组织管理。指导竞组委会职责赛办公室、竞赛评判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开展工作;对竞赛期间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负责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监督检查各项竞赛工作。5、主要成员单位分工(1)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区竞赛组委会工作要求,做好我区竞赛工作的指导、协调、管理和督促、检查;制定我区竞赛实施方案;指导、帮助组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初级竞赛;统筹安排决赛工作;定期发布竞赛信息,宣传相关政策等。工作人员:顾朝丽(组长)、卢群英、胡爱荣、闫宝玉、张宏、赵琳娜、刘琦、苏丽、朱衣等。(2)区文明办负责督促、协调区窗口行业奥运培训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奥运培训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在本系统中开展竞赛宣传工作,有领导职能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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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员单位有对本系统竞赛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责任。工作人员:任辉(组长)、王伟巍。(3)区总工会负责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会组织开展大赛工作。国企、集体和外商投资企业负责承担本单位大赛的主要组织工作,(劳资)同级人力资源部门予以支持、配合。街道工会组织要积极参与工委办公室组织的大赛工作。区总工会负责对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大赛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工作人员:樊卫东(组长)、李燕及成员单位的专兼职工作人员。(4)区街道办负责协调、督促和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区域内非公企业、无上级主管企业和驻区中央单位开展竞赛活动。同时负责组织失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报名参加相关工种的职业技能竞赛。对取得规定名次的选手组织上报和参加区级决赛。工作人员:各街道办负责竞赛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5)区教委负责职高、技校开展大赛工作。区工商联负责本系统大赛的宣传、动员。区人事局负责督促、检查事业单位、机关开展竞赛活动及宣传、动员工作,协调落实相关待遇。区委宣传部负责竞赛活动的新闻报道。区药监分局负责对医药窗口行业开展竞赛活动的宣传、动员,督促、检查医药窗口行业开展竞赛活动。区建委负责本系统的宣传发动,协调落实有关竞赛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各单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