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2000320;(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201561;(17)《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517号,20150416。(18)《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910;(1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2013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201351;22地方法规及文件(1)《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111;(2)《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20150301;(3)《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安徽省经济委员会;(4《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皖政办〔2011〕27号,2011412;(5)《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皖政201389号,20131230;(6)《关于进一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的若干意见》安徽省环保局,200246号;(7)《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2014313。23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环境保护部HJ212016),2017010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环境保护部HJ222008),2009040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国家环保总局HJT231993),19940401;(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环境保护部HJ242009),20100401;
2
f水面光伏系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环境保护部HJ6102016),201617;
(6)《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国家环保总局GBT1320191),
1992061。
24项目相关文件及资料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
(2)《关于宿州诺亚坚舟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水面光伏系统生产项目备案表》,
2017314;
(3)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3、项目概况
3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水面光伏系统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宿州诺亚坚舟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宿州市桥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规模:项目计划租赁厂房10608平方米,办公室1275平方米,食堂384
平方米;购置水面光伏电站专用浮块生产设备、办公及其设备;改造变配电、消防、
给排水系统。可实现年生产水面光伏电站专用浮块300MW。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32建设内容
本项目租赁厂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