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批转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全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选举法【发文字号】苏政发200193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发布日期】20010717【实施日期】200107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政府批转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全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19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全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00一年七月十七日全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将于2001年年底前后任期届满,今冬明春应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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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
和《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以下简称
f《村委会选举办法》
等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时间要求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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