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上的财产权条款中宪法上的财产权条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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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案中,75涉及到了1969年颁布的《银行公司事业收购和转让法》,该法规定了对主要商业银行予以国有化。76法院援引了在Kochu
i案和Vajravelu案判决的多数意见,法院判决法律所规定的确定征用补偿的原则是不相关的,因此也是不合理的,原因在于征用影响的是整个行业的方方面面,而所规定的确定补偿原则仅限于资产价值部分。因此法院判决该法整体上无效。这一判决激起了与国会面对面的冲突,国会于1971年通过了宪法第25修正案,推翻了银行国有化案的判决。77在银行国有化案判决后不久,在1971年2月的选举中,国大党在两院都赢得了三分之二多数,国大党在竞选运动中的特色在于,它注入了反对司法和促进社会变革的情绪,大选后不久新政府针对GolakNath案78和银行国有化案而颁布了宪法第24和25修正案。79第24修正案意在通过明确规定来让宪法中的基本权利服从于议会的修宪权,来推翻GolakNath案的判决。而第25修正案则意在试图连对补偿问题的司法严格审查也一并取消。第25修正案删除了第31条第2款中支付“补偿”com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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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义务,代之以支付“某一数额”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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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StateofKerala案中80,这两个修正案的效力都受到了质疑,这也成为了法院抵抗立法机关的最后机会。
在Kesa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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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案中,最高法院的多数意见13名法官中的7人判决国会不能去废止宪法的基本特征、基本结构或框架,以至于改变了宪法的性质。81然而,如一位持多数意见的法官在意见书中指明的那样,82财产权并不构成基本特征之一,它“并不构成宪法的基本基本结构或框架”。因此,第24和第25修正案为多数意见所支持。在这个判决中最高法院最终作出了让步,放弃了对补偿是否足够合理的管辖权。83Kesa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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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判决实际上是一场妥协,使得政府可以自由的对宪法上的财产权加以限制,也没有完全剥夺法院对关于宪法修正案效力的管辖权,这场妥协为立法机关和法院间围绕财产权冲突的终结奠定了基础。然而不久后出现的政治困境促使甘地Gha
di宣布国家紧急状态。84随即提出的讨论建议乃是要起草一部新宪法,将根本不承认法院的司法审查权。这也强化了法院所抱有的司法节制的新倾向。在紧急状态后1977年举行的大选中,甘地政府为人民党所彻底击败,人民党倾向于彻底取消对财产权的宪法保护,85于是通过颁布了1978年宪法第44修正案来终结了法院和立法机关的冲突。该修正案将宪法的第2篇
f中的基本权利部分的第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