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教室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安排各项教学活动,合理高效地利用教室资源,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一、总则第一条除各院系专用教室外,所有四牌楼校区的教室(含语音教室、听力教室、多媒体教室)均由学校统一管理,研究生院负责统一调配。第二条研究生院按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计划安排教室。在保证本科生、研究生教学计划使用教室的情况下,再统筹安排其他教学计划的使用。二、借用程序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的教室均须依据本科及研究生教学计划安排使用。在确保本科生、研究生教学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教学计划之外的活动方能通过相应程序借用教室或临时借用、调整教室。相应程序如下:第三条正常本科、研究生的教学活动借用教室提交依据课程和教室情况排好的《课程安排表》电子版和书面各一份。由研究生院安排教室,如有教室安排冲突,调整后确定课表,研究生院留底,以备巡查。第四条正常本科、研究生教学之外的教学活动借用教室1、正常本科、研究生教学之外的教学活动,如需使用教室,必须提前两周将办班批复文件、课表、《教室借用审批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注明活动内容、负责人、具体时间、参加人数及是否使用教室内电教设备,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到研究生院办理借用教室手续。2、教室借用审批申请被研究生院批准后,提交《课程安排表》电子版和书面各一份,由研究生院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下,统筹安排。如有教室安排冲突,调整后确定课表,研究生院留底,以备巡查。第五条临时借用或调整教室1、校外人员来校内举办各种讲座或交流活动,以及各类非本校的培训、办班等需要借用公用教室,必须经学校有关部门(党办、校办、宣传部、保卫处等)审查批准,并填写《校外活动借用教室审批申请表》(附件二)获批准后,方能使用教室。2、校内各部门如需临时借用教室,须提前两天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由相关工作人员到研究生院办理临时借用手续:填写《教室临时借用申请表》(附件三)研究生院审批后方能使用。3、由于特殊原因,原来的教室安排需要临时调整的,本科生须出示教务处开具的《调课通知单》方可调课,其他须由相关工作人员到研究生院办理教室临时调整手续:填写“教室临时调整登记表”,研究生院审核后进行调整。第六条本科生、研究生正常教学之外,长期借用公用教室的院系部门,借用审核手续每学年须办理一次。第七条各院系、部门教室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