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明街道公文格式及字体字号标准
为了使我街道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街情况,特制定本标准。一公文主要种类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命令(令)、指令发布重要的地方性行政规章,采取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任免、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等,用“命令(令)。”发布指示性和规定性相结合的措施或要求,用“指令”。(二)、决定、决议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定”。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三)、指示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用“指示”。(四)、布告、公告、通告公布应当普遍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布告”。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用“公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通告”。(五)、通知发布行政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
f行的事项,用“通知”。(六)、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用“通报”。(七)、报告、请示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用“请示”。(八)、批复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九)、函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用“函”。(十)、会议纪要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与会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用“会议纪要”二公文格式公文一般由标题、发文字号、签发人、秘密等级、紧急程度、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印章、发文时间、抄送机关、附注等部分组成。一、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公文种类三部分构成;公文版头已有发文机关名称的,标题可省去发文机关。除批转法规性文件外,公文标题一般不加书名号和其他标点符号。
f二、发文字号,包括机关代字、年号、顺序号。文件有版头的,发文字号注在版头与红线之间;无版头的,注在标题的右上方。机关联合发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三、向上级机关请示或报告,应注明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注在红线的右上方,文件末尾应注明联系人和电话号码。四、公文必须加盖印章。印章盖在年、月、日的中上方,上沿不压正文,下沿略压年、月、日。如正文末面无空档,可另加一空白面注上日期盖章,并在该页的左上方标明“(此面无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