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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农协的形成与发展及其对中国的启示1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许欣欣
长期以来,“三农”问题一直是困扰中国现代化进程的难题。随着中共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确立,国人对“三农”问题的关注度近年来日益升温。在探讨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时,越来越多的学者与政府官员将目光投向成功解决了“三农”问题且与中国同属小农经济的近邻:日本、韩国,及台湾地区。其中,韩国上世纪7080年代在农村开展的“新村运动”尤为中国学者与政府官员所关注。然而,对于在治理韩国“三农”问题中同样做出重要贡献的韩国农协则很少有人问津。即便偶尔有人论及,也多从经济学角度阐述。本文则主要从社会学研究视角出发,力图在对韩国农协形成与发展历程回顾与分析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全方位论述。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韩国农协的发展沿革;第二部分介绍韩国《农协法》的主要内容;第三部分介绍韩国农协的主要功能;第四部分从社会“第三部门”在三农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角度出发,探讨韩国经验对中国的借鉴意义,并指出成立一个类似于韩国农协那样的综合性农业合作组织对于中国三农问题的治理是非常必要的。
一、韩国农协发展沿革
第一阶段:农协的建立在韩国,合作运动有很长的历史。早在公元前30年,就有许多由农户组成的以相扶相助为目的的“契”、“乡约”等互助组织。这些互助组织或是由于资金需求,或是由于劳动力方面的需求而形成,即便今天仍可在农村社区发现一些类似的组织。但这些互助组织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合作经济组织。在韩国,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合作组织是随着外来资本主义的入侵而产生的。日据时期,作为其殖民统治的重要一环,日本统治者先后在朝鲜各地成立了多种合作经济组织,如棉作组合、养蚕组合、绳袋组合、畜产组合(上述组合后来合并为农会)、水产组合、金融组合、产业组合等,以加强对朝鲜的经济掠夺。1919年“三一”反日运动后,朝鲜一些知识分子也曾开展过合作运动,成立过“朝鲜农民社”、“协同组合运动社”等合作经济组织,但都被殖民当局强令解散。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朝鲜被分裂为南北两部分。在韩国,有一段时间仍然沿用日据时期的农会、金融组合和水产组合等名称。20世纪50年代,韩国当局试图整顿农村的原有合作经济组织,以加强对农村的控制,改变农村的
1本文作者曾接受韩国高等教育财团资助,于2005年9月至2006年8月在韩国进行了为期一年的学术访问,本文即是作者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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