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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广大农村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虽比过去有很大的提高,但是,不学法、不懂法、不依法办事、法制观念不强等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农村基层干部政策水平偏低,法制意识淡薄,不能较好地解决一些突出矛盾和棘手问题。有的村干部不注意学习领会党和国家的现行方针政策,对政策理解不深不透,不能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地实际相结合,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还有的村干部囿于小团体和自身利益,执行政策走样。更有个别村干部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不能依法理政,依法治村,时有激化矛盾,造成群众上访、告状,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威信。比如:焦点访谈曾经报道过有一个村为改善村里的办学条件,未经批准,擅自采伐树木。村干部认为树是村里栽的,伐了建学校,不偷不抢,又没有揣进自己的腰包里,合情合理,事后受到法律的追究,他们才明白过来。以上这些现象都是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究其原因,一是受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影响,在法律意识方面的旧观念一时尚难以清除。如崇尚“皇权”,缺乏“法治”观念,总是寄希望于“开明”帝王和“清官”,对于法制则缺乏必要的信任;二是受宗族观念和家长意识的影响,“土法”高于“王法”在他们的观念中根深蒂固,长官意识严重,作风专横,不讲民主等。这些旧意识还未清除干净,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文化落后的农村地区,旧观念、旧意识的影响更为突出。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法制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作为一个地方的负责人,必须强化法律意识,增强法律观念,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村务,要做到这一点,应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学法知法,增强法制观念,做知法懂法的明白人。这是依法办事的前提。农村基层干部要认真学习国家的宪法法律,特别是要下功夫学习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比如在土地方面要加强对《土地管理法》的学习,在农业方面要加强对水土保持、退耕还林、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此外,要加强对计划生育、民政救济等方面与群众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还要认真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比如,要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学习农村税费改革、粮食直补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学习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要求。真正弄清作为农村基层干部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应该怎样做,不能怎样做。我们只有学好学透法律,并带头遵守执行,严格依法办事,坚持用法律来规范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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