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产生任何新的力量于是自然状态中的人类认识到为了继续生存下去只有将大家的力量集合起来共同协作才能克服这种生存的危机。因此必须寻找一种合适的结合方式使大家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得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其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而由于自然状态中的每个人都将自身的一切权利毫无保留地转让给集体卢梭对社会契约的理解便是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样由全体个人的结合所产生的代替每个订约者的公共人格被卢梭称为共和国或政治体。由于主权者是由各个个人组成所以主权者就没有任何与他们的利益相反的利益社会契约弥补了人们由于自然所造成的身体上的不平等使人们在道德和法律上享有真正的人人平等。它在全体人民之间确立了这样一种平等所有政治体中的人们必须遵守同样的约定并且享有同等的权利。由此可见在卢梭社会契约当中社会契约的理论基础由自由和公意这两个概念构成。
(三)公意在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中,“公意”二字始终贯彻卢梭的思想。在卢梭看来,“公意”是
理解主权在民思想的关键,也是社会契约得以实现的基础。在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当中对于权利的产生他认为并不是来源于强力只有当强力是合法的时候人们才有服从的义务。因此强力并不是权利的前提条件。按照卢梭的观点来说构成权利的基础的乃是人们的约定。依照社会契约所形成的公共人格的目的就是达到公共幸福唯有公意才能指导国家的各种力量来达到这一目的。公意来源于人民的意志当意志是人民共同体的意志的时候它就是公意当它只是一部分人的个别意见时则不是公意而只是一种个别的意见而已。公意代表着人民共同体的公共利益是永远公正的但同时卢梭也特别强调并不能由此说人民的意见永远是正确的因为人民有时候会受到欺骗。而公意和众意也是有很大区别的公意代表着公共的利益众意则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代表着私人的利益。他同时指出在众意之中除去个别意志正反相抵消的部分也是包含有部分的公意的。对于一个国家要保证公意的公信力。所谓主权即是公意的运用是永远不能转让和分割的。政治体在公意的指导下去运用社会契约所赋予的权力时就是行使主权的行为。对于国家来说主权也是有一定的权力范围的它不会超出公共约定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