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田径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一)男子(2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1米)、400米栏、3000米障碍、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10公里竞走团体、跳高、撑竿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公斤)、铁饼(175公斤)、链球(6公斤)、标枪(800克)、十项全能。(二)女子(2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00米栏、400米栏、3000米障碍、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10公里竞走团体、跳高、撑竿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链球4公斤、标枪600克、七项全能。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f(一)资格赛赛区1、山东新泰竞走赛区:2015年7月4日至5日在山东新泰市举行;2、福建福州赛区:2015年5月27日至30日在福建福州市举行。(二)决赛日期和地点:2015年10月在福建省福州市举行。三、运动员资格(一)符合《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体竞字〔2014〕65号)第四条有关规定。(二)运动员年龄:1996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四、参加办法(一)资格赛1、按第七届城市运动会男、女团体总分名次,分别分配参加资格赛男、女运动员名额。
f分配名额为:前三名各20人、第48名各17人,第914名各15人,第1521名各12人,第2230名8各人,其他单位各6人。男女人数不得互相调剂(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每人报项不限,每单位每项限报3人(含自费人员),接力项目限报一个队。3、允许自费报名参赛。4、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公布的2015年国家田径队运动员和国家集训队运动员(须符合参赛年龄要求),不占代表队分配名额和项目限制名额,由注册单位报名。5、没有第一届青运会比赛任务的青少年运动员,可以省市队名义自费报名参赛(需在报名表上注明),不占青运会单位的分配名额,运动员积分排名将按七城会比赛成绩和名次参加总排名。6、超编工作人员费用自理,须提前自行与赛区联系安排食宿。各代表队中运动员(不含自费人员)与工作人员人数要求如下:
f1-7名运动员8-11名运动员12-15名运动员16-19名运动员其余类推。(二)决赛
1名工作人员2名工作人员3名工作人员4名工作人员
1、资格赛各项目(包括全能项目)进入前16名者、男、女10公里竞走团体和接力项目前14支队伍进入决赛。2、由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参加国际性田径比赛(资格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