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奴隶社会夏、奴隶社会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律思想
第一章夏、商、西周的神权法思想一、夏、商西周时期奴隶主阶级所使用的思想武器,主要是神权思想和宗法思想,他们的法律思想也受这二者的支配;夏商西周的神权法思想有一个发展变化过程,大体可以概括为:形成于夏代,极盛于殷商,动摇于西周二、殷商奴隶主阶级的“天命”、“天罚”思想有很大发展,当时的宗教迷信中出现了一个主宰一切的至上神“帝”或“上帝”。奴隶主还进一步把上帝说成是商王的祖先,商王受上帝之命来到人间统治一切,死后还要回到帝身边去。所以,人们既要服从上帝,当然也要服从上帝在人间的代理人商王的统治三、以德配天是周公总结殷商灭亡的教训所提出的思想命题。“德”指道德、德行,“天”即天命。他认为,天命是有的,但并非固定不变,只有有德者才可承受天命,失德就会失去天命四、神权法思想在西周的变化和意义:1、变化:神权法思想在西周发生了一次重大变化。周公认为“天命”是有的,但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有德者才可承受天命。为此提出了“以德配天”说;2、意义:一方面为了求得上天的保佑,使周王朝的统治永久延续下去。另一方面,也意味着神权的某种动摇,统治者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劳动人民反抗力量的强大,开始重视民心向背维护守法等级制的礼治与“明德慎罚明德慎罚”思想第二章维护守法等级制的礼治与明德慎罚思想一、“宗法”,即以血缘为纽带调整家庭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它源于氏族社会末期父系家长制的传统习惯。嫡长继承制是宗法等级制的一项核心内容二、西周统治者在政治法律思想方面实行的是以“亲亲”、“尊尊”为基本原则的礼治。“亲亲”,就是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特别是以父权为中心的尊亲属;必须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尊尊”,则要求奴隶和平民服从奴隶主贵族,不得违抗:下级贵族也要服从上级贵族,所有贵族服从周天子,不许犯上,不得僭越三、周公的“明德慎罚”思想:所谓“明德”,就是要加强自我克制,实行德治的意思。周公“慎罚”说的主要内容是:(1)他要求对罪犯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2)反族株连坐,主张罪止一身;(3)反对乱罚无罪,杀无辜;(4)刑罚适中四、“世卿世禄”制是西周宗法制的产物。在周朝宗法制下,奴隶主贵族的身份和特权一般来说始终是世袭的。发展到后来,不仅周王、诸侯和大夫是世袭的,而且国王和诸侯下的重要职官“卿”也使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