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中山大研究生助金放
90年1月3日助金通90年1月8日校核定後始施92年11月18日校核定後始施94年9月7日94年度第1次主管修正通94年10月7日94年度第1次行政修正通98年1月14日97年度第9次行政修正通
一、有效提升本校研究及教品鼓秀全研究生,特定本。二、金部份1士班研究生(1)源:生事之「生公暨助金」下。(2)金(4)名:每名4元分2期放,金直接入研究生之存款。:140名,依各系所全士班一年入新生人比例核定(四五入)。(5)放件:取先次序如下:1由本校大部入士班就且其大部成於全系班,排名前10以者。2士班甄入正取前10%者。(不足1位者直接位)3士班考入正取前10%者。(不足1位者直接位)(6)查方式:各系所核定名送交所院整,各院於11月15日前核定名送研,俾便理金放事宜。2博士班研究生(1)源:生事之「生公暨助金」下。(2)金(4)名:每名16元分2年放,金直接入研究生之存款。:40名,依各系所全博士班一年入新生人比例核定(四五入),每博士班至少1名。(5)放件:取先次序如下:1大部、士班均於本校就之博一新生其士班成表良者。(3)放象:全博士班一年生。(3)放象:全秀士班一年生。
f2博士班考入正取前10%者。(不足1位者直接位)(6)查方式:符合申件者於10月1日起至15日止向所院提出申,由各院行查後,於11月15日前核定名送研,俾便理金放事宜。
三、助金部份1由生公及助金下列研究生助金算,其名及教助理TA及研究助理RA助金之分配比例,由各系所依系所之特性及教核定之教助理(TA),提供意助教教或研究之全研究生申。2教助金:各系所得考教所提「立中山大研究生助金教助理要」之,由各系所自行核研究生教助金之程名及放基,送核。3研究助金:各系所得考研所提「立中山大研究生助金(研究部分)分配要」之由各系所自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