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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配合基本药物制度和绩效工资实施,根据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焦作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焦作市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焦卫〔2011〕71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革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推进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以优化卫生人才资源配置、提高卫生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建立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以转化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健全能进能出和激励有效的人事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二)基本原则: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坚持有利于调动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有利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实现;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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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必须坚持成本核算,分配与积累并重的原则;必须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统筹兼顾,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
(三)改革目标: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和要求,在全市各乡镇卫生院整体推进。按照“先入轨、后规范”的原则,逐步实现人员聘用制度的正常化、规范化。2011年7月底,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市乡镇卫生院发展特点的用人制度、分配制度、合同聘用制度,逐步建立起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乡镇卫生院管理运行新机制。
二、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方法实行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解决乡镇卫生院人才结构不合理、监督管理不到位、分配制度不完善、机制不活、人浮于事等问题。从解决人的问题入手,以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和推行全员聘用制为手段,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一)核定人员编制。根据省编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的通知》(豫编办2010139号)文件精神,市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的标准核定我市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为370人。目前,以370个编制数作为我市乡镇卫生院设置岗位、聘用人员的依据。(二)清理清退临时人员。鉴于目前卫生系统的实际情况,乡镇卫生院临时人员(指未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人事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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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含合同到期未续聘的人员)必须先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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