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住院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接受治疗;(2)未书面告知的既往症、保险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3)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4)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性病、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5)不孕不育治疗、避孕、节育(含绝育)、子宫体腔内妊娠、产前产后检查、流产、堕胎、分娩(含难产)、变性手术、人体试验、人工生殖,或由前述任一原因引起的并发症;(6)《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及乙类法定传染病(不含病毒性肝炎),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前述传染病定义以被保险人入院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为准;(7)疗养、康复治疗、心理治疗、美容、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牙齿治疗、安装假肢、非
f意外事故所致的整容手术;(8)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9)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10)被保险人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11)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被谋杀;(12)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13)被保险人从事下列高风险运动: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14)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因上述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住院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附加合同在约定的期间内继续有效。
五、犹豫期及退保
您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10日内为保险合同的犹豫期。您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向您无息退还保险费。自我们收到您的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您在犹豫期后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六、投资策略
我们为分红保险产品设立了投资账户。该账户是我们为履行分红险保险责任,依照国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