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2009年2月28日胡锦涛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2009年2月28日第十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修正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目第一章第二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一章第一条总
录总则保险合同一般规定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保险经营规则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保险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则
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
f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保险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
社会公共利益。
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公司与银行、证券、信托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第二章保险合同一般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一节第十条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