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医学本科临床教学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临床教学是医学本科教育极为重要的关键阶段,直接关系我校医学本科教育的
质量。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我校临床教学管理,提高临床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临床教学目标第二条临床教学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是: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加强基础理
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三基)的教学;强化严肃态度、严格要求和严密方法(三严)的训练。通过实践环节的教学,让学生能早期接触临床,早期接触科研,早期接触社会实践(三早)使医学生具备较强的临床实践能力、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第三条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医德教育放在首位。在临床教学全过程中加强对
学生进行医生道德教育,培养学生自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医德医风。第四条通过临床专业教学,培养学生具有较深的基础理论,较广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
临床工作能力(全面系统地搜集病史资料,准确、规范、熟练的体格检查,对疾病作出正确诊断和处理以及对危、急、重症的应急能力)。通过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及智力的开发,为锻造学生成为医学科学已知领域的革新者和未知领域的开拓者打下坚实基础。第五条临床教学要坚持在防治实践中反复学习、巩固和深化的原则。除必要的课堂讲
授外,要安排更多的时间让学生进入临床,接触病人,开展在教师指导下的床边教学和结合临床实际的自学。通过查房、讨论、处理病人等医疗实践,将理论与实践、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紧密结合起来。第六条临床专业课讲授,要通过课堂教学使学生在理论上掌握常见病症的病因、发病
原理、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及防治知识。讲授应采取启发式,并按照“重点讲够、难点讲透、减少时数、指导自学”的原则,把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教给学生,使学生不断提高自学能力,掌握科学临床思维的基本方法。第七条临床见习要充分利用各附属医院的教学资源,通过典型病例示教,培养学生初
步的临床思维及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指导学生将书本知识有机地与临床实际结合起来,重点抓好临床基本操作技能的规范化。第八条毕业实习要对学生进行严格全面综合训练。教学的重点是使学生把掌握的知识
在反复的临床实践中转化为独立处理病人和防治疾病的能力。实习结束,学生必须具备较坚
f实的专业基本理论知识;能正确地进行常见病、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