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组织劳务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对甲方组织进入施工作业人员的劳动关系仍属乙方派遣;
58定期对乙方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资发放等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指派施工管理人员监督乙方对工人工资的发放。如出现拖欠工人(民工)工资的情况,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代为扣留或代发放工人(民工)工资及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对出现违反质量标准及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以及进度滞后,甲方将对其责令整改及处罚。
6、乙方责任、权利6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向施工总承包人负责,保证组织足够数量的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质量管理人员及熟练工人(并身体健康)投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及时更换;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6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
f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
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
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
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63按施工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施工总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
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64做好施工场地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
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
损失及各种罚款;
65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
料及其他设施;
66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条款及施工期间的质量、安全、
进度等事项,作为安全生产及消防责任人承担管理及责任,对派驻项目的劳务作
业人员承担管理责任;
67乙方必须按时每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必须完善工人工资发放签收制度,
工资表必须由工人亲笔签收。每月的工人工资发放签收表交甲方备案存档。若出
现拖欠工资的情况,则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代乙方发放所拖欠的工人工资并
计收发工资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罚金,所需款项在乙方的工程款内扣除。乙方必须
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8乙方必须按国家劳动法及有关法规规定与劳务作业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
续,办理r